根据商务部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)第十六条“ 自领取《证书》之日起2年内,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,《证书》自动失效”和《对外投资备案(核准)报告实施规程》(商办合函〔2019〕176号)第十六条“投资主体取得《证书》两年内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,《证书》自动失效。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注销该企业,并将《证书》失效情况通报外汇管理部门”,现就初核发现未按要求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76家企业名单(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
如企业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商务厅外经处反映,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如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我厅外经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。
联系人:程君佳
联系电话:028-83230432
四川省商务厅
2021年10月27日
附件:拟注销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名单